依據82年3月18日行政院第2323次會議暨85年9月12日行政院第2496次會議院長提示,將以下八種行業列為影響治安行業,並於86年列入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—營利事業管理」,加強檢查公共安全相關設施,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。
影響治安行業類別及定義
- 視聽歌唱業: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,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。例如:錢櫃、好樂迪等。
- 理髮業:指將營業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經營,為人理容之觀光理髮或視聽理容之營利事業。
- 三溫暖業:指提供冷、熱水池、蒸烤設備,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。
- 舞廳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舞伴,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
- 舞場業:指提供場所,不備舞伴,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例如:Luxy、Lava、Pasoul、Primo等。
- 酒家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、菜或其他飲食物之營利事業。
- 酒吧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。
- 特種咖啡茶室業: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