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對分手時,該講些什麼才不會傷害到對方。
於是猶豫不決,或是人間消失。
說:「我不愛你了。」
還是「我愛上別人了。」哪一種快?
答案很簡單,後者殺傷力一定比較強。
說:「我覺得我們性格不和,當朋友好不好?」
還是「我無法改變自己去配合你,對不起。」哪一種快?
殺傷力相當,只是不爽快。
說:「你很好,可是我沒辦法和你繼續下去,抱歉。」
還是「你很好,但我感覺我現在不適合戀愛,抱歉。」
哪一種比較容易快速分手?
喂,溫婉度就是另一種不爽快的殺傷力,
若遇到糾纏或拖拉的人,不見黃河心不死。
誰,願意以驅逐出場的方式來當作戀愛結局?
沒有人想當壞人。
倘若真心誠意愛過一場,
特別是,她不是不愛他,
她也沒有愛上別人,只是撐不下去了;
她不是不喜歡有人相依相偎,卻痛恨生活瑣事常無風起浪;
即使過去談過無數次不順遂的戀愛、傷透了心,
再度發現這一次遇到的戀人和自己仍然像am、fm頻率,無法溝通……
am和fm本來就是兩種頻率,何必要求融合?
遇到不適合的人何必要求自己委屈求全呢?